贝博下载【官网】

通用banner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案例中心 > 案例图片

一棵树引发的罚款!上海大爷种了一棵香樟树结果被罚14万多!

2023-09-27 09:53:29 案例图片

  你能想象吗?一个普通的退休老师,因为种了一棵香樟树,就被执法人员罚款了14万多元!这是怎么回事?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让我们共同来揭开这个惊天大案的真相吧!

  李大爷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他退休后,就在自己的院子里种花养草,享受着闲适的生活。几年前,他花了一万多元买了一棵香樟树,想要给自己的院子增添一些绿色。

  香樟树是一种常绿乔木,叶子有清香,可以驱蚊。李大爷每天都用心浇水施肥,让这棵树茁壮成长。可是没想到,这棵树长得太快太大了,把李大爷家的院子都占满了!

  它的枝叶遮住了院子里的其他植物,让它们都失去了阳光。李大爷只好忍痛割爱,跟物业申请把香樟树移出去。

  当时的物业经理很通情达理,同意了李大爷的请求。他还安排了小区的绿化人员帮忙把香樟树挖出来,移植到院子外面的一个空地上。

  李大爷虽然舍不得自己的香樟树,但也觉得这样对其他植物更好。他还天天都会去看望香樟树,给它浇水施肥修剪,就像以前一样。

  李大爷以为把树移出去就没事了,可是没想到,新的麻烦又来了!这棵香樟树在院子外面长得更加茂盛,枝叶繁茂,竟然把李大爷家的窗户都遮住了!

  李大爷家里本来就不太亮堂,现在更是黑暗一片。李大爷觉得很不舒服,想要让物业帮忙修剪一下这棵树。

  可是物业换了新人,新来的物业经理听说这棵树是李大爷种的后,就不愿意管了。他说:这棵树是你种的,你自己负责吧!要么你把它砍掉,要么你自己找人修剪!

  李大爷气得不行。他说:这棵树是我种的,但也是小区的一部分啊!你们物业有责任管理好小区的绿化啊!你们怎么能这样推卸责任呢?

  新物业经理不听李大爷的解释,坚持让他自己处理。李大爷只好咬牙自己掏钱找人修剪。

  李大爷找到了小区的绿化工,问他能不能帮忙修剪一下这棵香樟树。绿化工说:可以啊,不过你得跟绿化部门报备一下,不然会有麻烦的。

  李大爷听了,就去了绿化部门。可是绿化部门的工作人员说:你只有一棵树,我们不受理你的申请。你要是想修剪,就自己找人吧。

  李大爷觉得很奇怪,他说:我不是要申请什么,我只是想告诉你们一声,我要修剪一下我的树,以免你们误会我是在砍伐。

  工作人员说:我们不管你是修剪还是砍伐,反正你只有一棵树,我们不管。你自己看着办吧。

  绿化工收下了李大爷给的500元钱,就拿着楼梯和剪刀上去了。他把香樟树的枝叶剪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了两米多长的树干!

  李大爷看到这样的结果,很满意。他觉得这样就不会挡住自己家的阳光了。他还想着等树再长出新芽,就更好看了。

  李大爷刚刚高兴了一会儿,就听到有人敲门。他打开门一看,竟然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说: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你私自砍伐树木,我们要对你进行处罚!

  李大爷吓了一跳。他连忙解释说:我没有砍伐树木啊!这棵树是我自己种的,我不过是让人修一修罢了!还有,这条路上的树都被修剪了,怎么就我一个人算是砍树了?

  执法人员不听李大爷的辩解,说:小区里面的其他树木都有报备过,而你没有申请。而且你把树剪得只剩下树干,这已经构成了砍伐行为!依规定,你要对每棵树支付1000元的补偿费用,并且按照每棵树144平方米的计算标准,支付罚款!

  李大爷听了这一个数字,差点晕过去!他算了一下,这棵香樟树的罚款加起来竟然有144200元!这比他买这棵树的钱还多出十几倍!

  李大爷觉得太冤枉了!他怎么也不明白,自己种的树为什么不能修剪?为什么修剪就等于砍伐?为什么罚款要这么高?

  但执法人员不管李大爷怎么喊冤枉,还是给他开出了罚单,并让他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有些网友觉得李大爷太可怜了,他只是种了一棵树而已,怎么就被罚那么多钱呢?他们都以为执法部门太过分了,应该撤销罚款或者减轻处罚。

  但也有些网友觉得李大爷太不负责任了,他种的树不仅影响了自己家的采光,也影响了其他住户和行人的安全。

  李大爷种了一棵香樟树,被罚14万多元,这是不是合乎法律合理呢?我们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一下:

  李大爷说,这棵树是他自己花钱买的,所以他有权对它进行修剪。但是,这样的说法是否成立呢?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49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居住区绿地,是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

  而香樟树虽然最初是种在李大爷家的院子里,但后来经过物业同意,被移植到了院子外面的一个空地上。

  这个空地是否属于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呢?如果是的话,那么香樟树就属于居住区绿地的一部分,而不是李大爷的私有财产。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50条的规定,居住区绿地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确定所有权和管理权归属。

  也就是说,香樟树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并不一定是李大爷或者物业所拥有的,而可能是由区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来行使的。

  因此,李大爷不能单凭自己花钱买了香樟树就觉得自身对它拥有绝对的支配权。他应当尊重和遵守有关部门对于居住区绿地的管理规定。

  李大爷说,他只是修剪了一下香樟树,并没有砍伐它。但是,执法部门却认为他已经构成了砍伐行为。那么,修剪和砍伐有什么区别呢?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5条的规定,养护单位理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树木修剪技术规范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

  而《上海市城市道路绿化技术规范》(DGJ08-51-2006)中也明确了行道树修剪的目的、原则、方法、时期、频率等要求。

  其中,修剪目的之一就是“保持行道树良好形态”,而修剪原则之一就是“不得过度修剪”。

  从执法部门提供的现场照片来看,香樟树被剪得只剩下两米长的枝干,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形态和功能。

  此外,《上海市绿化条例》第26条还规定,对于居住区绿地内的树木,养护单位理应当在修剪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备。

  而李大爷虽然去咨询了绿化部门,但并没有正式报备。他也没有征得物业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同意,就自行找人修剪香樟树。

  因此,李大爷对香樟树进行修剪既不符合规定标准,也不符合程序。他不能认为自身是出于好心,就可以随意对树木进行处理。

  李大爷说,他被罚了14万多元,这太严重了。但是,执法部门是怎么计算这个数额的呢?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64条的规定,私自砍伐、毁坏或者移走居住区绿地内的树木的,由区绿化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恢复原状或者补种同树种、同规格、同数量的树木,并处以每棵树木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以每棵树木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这个规定来看,执法部门对李大爷罚款的依据是他私自砍伐了居住区绿地内的树木,并造成了难以处理的后果。

  据说,他们是按照香樟树的胸径和行道树的平均胸径来换算的。但是,这样的换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呢?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或者依据呢?

  另外,执法部门认为李大爷造成了难以处理的后果,所以对他处以了每棵树木五千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那么,什么样的后果才算严重呢?是否有具体的标准或者评估方法呢?执法部门是怎么判断李大爷造成了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呢?

  从执法部门提供的现场照片来看,香樟树被剪得只剩下两米长的枝干,确实影响了小区的美观和环境。

  但是,这是否就足以构成难以处理的后果呢?是否有其他更轻微或者更恶劣的情况可当作比较呢?

  因此,执法部门对李大爷罚款的依据和数额是不是合理,还有待进一步核实和说明。

  面对这样一个惊天大案,李大爷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我认为,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大爷如果对执法部门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其中一种途径来寻求法律救济。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他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比如:

  香樟树的购买凭证、物业同意移植的证明、绿化部门咨询的记录等,以证明他对香樟树有一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修剪香樟树的目的、方法、结果等,足以说明他没有砍伐香樟树,而只是进行了合理必要的修剪;

  执法部门对香樟树进行换算和评估的依据、方法、标准等,以质疑他们是否科学合理地认定了砍伐数量和严重后果;

  执法部门对香樟树进行罚款的依据、数额、程序等,以检验他们是不是合乎法律合规地执行了行政处罚。

  除了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李大爷还可以寻求社会舆论和公众支持。

  他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社交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自己的遭遇和诉求,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这件事情。

  通过这样的方式,李大爷可能会得到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证据、意见等,也有一定可能会引起执法部门或者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回应。

  当然,这也需要李大爷保持理性和客观,不要夸大或者歪曲事实,不要攻击或者诽谤他人,不要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道德准则。

  最后,李大爷还可以积极沟通和协商解决。他可以主动联系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困难,寻求他们的理解和帮助。

  他也能够尝试与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探讨是否有可能通过调解、赔偿、补种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通过这样的方式,李大爷可能会缓解双方的矛盾和冲突,也有一定可能会达成一些互利互惠的共识和方案。

  当然,这也需要李大爷保持诚信和合作,不要故意拖延或者逃避,不要随意变更或者违背,不要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权益。

  通过对李大爷的案例的分析,我们大家可以得出一些关于如何正确合法地进行绿化修剪的启示和建议:

  在进行绿化修剪之前,应当先清楚自己对绿地和树木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是否清晰明确,要不要征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同意或者许可;

  在进行绿化修剪之前,应当先了解有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依规定的目的、原则、方法、时期、频率等进行修剪,别过度修剪或者砍伐;

  在进行绿化修剪之前,应当先了解有关的报备程序和审批流程,依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备或者申请,不要擅自行事或者违反程序;

  在进行绿化修剪之后,应当及时清洗整理现场,处理好剪下来的枝叶等垃圾,不要影响环境卫生或者公共安全;

  在进行绿化修剪之后,应当继续对树木进行养护,保证其正常生长和发挥功能,不要因为修剪而忽视其后续管理。

  李大爷的案例也引发了我们对于如何平衡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思考。在城市中,绿化是一种重要的公共资源,它不仅美化了环境,也提高了生活质量。

  比如,个人可能想要种植自己最喜欢的植物,也可能想要对植物进行自己认为合适的处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平衡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呢?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本准则。在进行绿化活动时,我们该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违反法律规定。

  专业标准是保证绿化质量和效果的技术是依据。在进行绿化活动时,我们该遵守专业标准,不要随意改变或者忽视专业标准。

  如果对专业标准有疑问或者建议,我们大家可以通过咨询或者反馈来获取信息或者提出意见。

  他人权益是构成社会和谐和公平的重要因素。在进行绿化活动时,我们应该尊重他人权益,不要侵害或者损害他人权益。

  自然环境是支撑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条件。在进行绿化活动时,我们应该尊重自然环境,不要破坏或者污染自然环境。

  如果对自然环境有影响或者责任,我们能够最终靠修复或者补偿来减轻或者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