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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剪自家香樟树被罚14万网友炸锅!权威部门回应专家解析

2023-12-01 04:27:14 案例中心

  (此前报道:为啥?修剪自家别墅里的香樟树,上海一居民被罚款14.42万元!)

  位于上海松江区明华路上的绿洲比华利花园是一个别墅小区,这里的业主李先生将自己花钱购买的香樟树多年前种在自家院外,因为嫌它遮挡阳光,找人“修剪”后李先生竟然要被城管处罚14.42万元!

  对此,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给出解释:个人在未得到区绿化部门审批前,是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的。而李先生却困惑不已,他想不明白,自己并未把树“砍死”,而今香樟树也冒出了绿芽,怎么就被认定为砍伐树木了?

  该事件经新闻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讨论,部分网友对14.42万的处罚结果表示不解。家门口自己种的“绿”不能随意处理吗?14.42万元的罚单是不是太重了?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副所长殷啸虎和记者说,本案的行政执法理念没问题,城管部门有权管理。虽然香樟树是李某购买的,并被种植在公共绿地,仍要受到绿化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这是有法律依据和事实道理的。“公共绿地不是想种就种,万一不小心种植了外来物种呢?需要仔细考虑植物物种平衡的问题。”殷啸虎说道。

  上海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玉奇表示,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居住小区的绿化一般是有比例要求的,建设完成并交付后的居住区绿地,虽由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负责养护,但对于树木迁移、砍伐,有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当然,目前来看,对于小区共有区域绿化,尤其是树木砍伐和迁移,还是受上述规范调整的,业主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

  “无论任何人出资购买什么树种,也无论任何人实施种植行为,是否种植于私人庭院内,对该树木的修剪、迁移、砍伐都要遵守《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松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凌文元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表示。

  但如若真的遇到树木遮挡阳光的情况,该如何正确地处理?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副局长章智会回应,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委托专业的绿化养护单位,特别是比较高大的树木或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树木,必须由具有上树工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规范操作。

  记者根据该香樟树的近照发现,经过所谓“砍伐”后,香樟树未死亡,还长出了新枝芽,这难道算作砍伐吗?上海绿化市容、城管等部门接受各个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上海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针对不同的树种,修剪的技术、方法、尺度等都有具体的要求,连修剪的季节、时间等都有严格规定,未按照规定操作的,认定为过度修剪;过度修剪导致一个生长周期内未能恢复树木冠形的,认定为砍伐。

  新桥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是《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禁止擅自砍伐树木。违反此款规定的,依据《上海市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应处绿化补偿标准五至十倍的罚款。

  但对于这笔14.42万的处罚单,李玉奇和记者说,从对《森林法》规定的“采伐”或《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砍伐”文义看,两者皆含有指根本性根除的意思,《上海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于可予“砍伐”的规定,也指因树木无迁移价值或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需要予以根除的,为可予“砍伐”情形。如果采用修剪方式,即使过度修剪,是否够成砍伐,还是有争议。

  从主观动机和客观后果角度来分析,殷啸虎认为,李先生的目的是修剪挡住阳光的树枝,并非故意导致林木死亡。而且从客观事实来看,这棵香樟树仍然存活。“过度修剪也是属于修剪,不能说是砍伐。”

  对此,李玉奇表示,法律条文在解读和适用时,需要遵循法学理论,同时,受法律约束的大众对法之预期,也是应当衡量的重要因素。

  殷啸虎认为,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要普法、释法。“不仅要以理服人、以法服人、得理饶人,而且要通过智慧手段让被处罚人心甘情愿,让市民了解,种植了树木也不能随意砍伐修剪,上一堂精彩的法治教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