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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锯两株樟树制成原木 江西一男人获刑三年

2023-09-27 09:50:50 案例中心

  (贺洁) 忧虑樟树阻碍油茶林的成长,六旬老汉用手锯锯倒两株樟树。近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起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欧阳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两万元。

  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起,被告人欧阳某某在其村上的两块山场上栽培了油茶树。为避免两块山场上二株樟树阻碍其油茶林的成长,欧阳某某先后屡次用手锯环锯了二棵樟树的树蔸部,损坏其成长。2017年12月下旬和2018年3月,欧阳某某更是将两株樟树锯倒,并选材制成樟树原木。经判定,被伐二株樟树树种均为香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立木蓄积为1.3561立方米。

  后,欧阳某某自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违法事实。2018年11月,欧阳某某自动与安福县某林场签定托付造林10亩的合同,并已全额付出造林款。

  一审法院以为,被告人欧阳某某违背国家规定,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不合法砍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告人欧阳某某自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违法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分。案发后,被告人欧阳某某积极自动托付植树造林,康复生态,确有悔罪体现,酌情可从轻处分。依据违法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