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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栽的香樟也不能砍

2023-09-14 03:26:11 案例中心

  本报讯(记者 刘军)1977年,家住浏阳市官渡镇观音村的谢学明在自家门前陡坡上栽下了一棵香樟,跟着这棵香樟树不断长大,其树冠影响了树下农田农作物成长。上一年,现已69岁的谢老汉想砍掉这棵香樟。在处理相关手续时,浏阳市林业局森保站以为,香樟归于国家二级维护野生植物,不予处理采伐手续。谢学明提请行政复议,仍是禁绝采伐。谢学明一纸诉状,将浏阳市林业局告上了法庭。昨日,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当事两边就香樟树究竟能不能伐进行了剧烈地争辩。

  昨日下午,记者从法庭赶到官渡镇观音村,看到引发官司的香樟胸径约0.7米,高约12米,树冠掩盖约50平方米。从现场看,香樟脚下有三丘稻田,香樟正好坐落中心那丘稻田的中部。乡民们介绍,樟树对三丘稻田中的农作物的光合作用的确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谢学明以为,香樟是自己亲手栽下的,权属很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则,自己有权自在处理这棵香樟。

  而浏阳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以为,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维护法》的相关规则,香樟是国家二级维护野生植物,假如采伐,一破坏了生态,损害了公共利益;二是违反了宝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别价值的植物资源应当仔细维护的精力。考虑到实在的状况,浏阳市林业局答应谢学明将香樟显着影响农作物成长的枝条去掉。但谢学明坚持以为,这改动不了香樟影响农作物成长的现实。

  依据两边在法庭上出示的依据及当场争辩,通过合议庭庭议,浏阳市人民法院判定香樟不能采伐。对这个成果,谢学明表明将上诉。他说,三丘稻田中,东西两丘田为自己的责任田,中心那丘为另一乡民的责任田。因为受香樟的影响,该乡民要求将中心那丘田进行互换。假如是这样,仅以种水稻核算,这棵香樟将每年形成谢家少收稻谷150公斤左右。

  “案子最大含义在于:对在维护公共利益时怎么更好维护个人利益,需求加速研讨的脚步。”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何建国律师在承受记者正常采访时表明,他说,香樟是国家二级维护植物,不能采伐,表现了对公共利益的法令维护。可是,这棵香樟却实实在在损害了谢学明的个人利益。在本次诉讼中,谢学明的个人利益有被疏忽的嫌疑。这说明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时,怎么维护个人利益还没有适当有力的办法。

  何建国以为,需求在财政预算中要单列一笔资金,来对那些为维护公共利益而献身了个人利益的单位与个人进行行政补助。